上海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6-03-16浏览次数:42

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规范性,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 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  

3. 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4. 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组织管理

1. 信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2. 一志愿考生按照报考专业、报考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和排序录取。

3. 调剂复试的组织与管理根据一志愿考生录取情况,另行发布调剂公告。

三、 复试分数线

1. 一志愿考生分数线:

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01.不区分研究方向(上科大本部招生)

264

35

53

02.不区分研究方向(中科院联培研究院所招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01.不区分研究方向(上科大本部招生)

298

35

53

02.不区分研究方向(中科院联培研究院所招生)

264

35

53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01.不区分研究方向(上科大本部招生)

264

35

53

02.不区分研究方向(中科院联培研究院所招生)

电子信息(0854

01.电子科学与技术方向

264

35

53

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向

03. 信息与通信工程

04.集成电路工艺制造技术方向

2. 调剂考生分数线: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结果决定是否开放调剂,并适时发布调剂公告。  

四、 资格审查及复试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

请准备如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按照下述顺序将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后四位-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②【应届生】学生证或【往届生】学历、学位证③【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往届生】学历(或境外获得)认证报告④准考证⑤考研成绩单打印件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通过的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及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将另行邮件通知。

学历、学籍认证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完成认证后打印认证报告即可。

2、复试材料

请准备如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按照下述顺序将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后四位-复试材料

  ①个人介绍(英文个人陈述+中文个人陈述+英文简历+中文简历)②本科成绩单(加盖校或院系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③考研成绩单打印件④在大学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及外语四六级证书⑤其他能证明考生自身潜力的材料

复试材料提交办法另行邮件通知。

五、 复试工作细则

1. 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和专业面试两部分。

1) 综合素质考核:本环节以在线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非专业知识。

2) 专业面试:本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英文听说能力等。专业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报考单位通知,全英文闭卷考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考生入校方式另行邮件通知,请考生留意。

3.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录取原则

1.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5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招生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拟录取;

2. 未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和总成绩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6. 拟录取名单由信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七、 特别说明

1. 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我院招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批次复试的详细安排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老师另行邮件通知。

2. 本复试规程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

八、 申诉渠道

投诉和监督举报邮箱: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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