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类专业学位 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6084

为规范上海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类专业学位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本细则面向报考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电子信息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生简章及上海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二、综合考核

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准备PPT,向考核小组做课题介绍报告。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 根据招生简章及上海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进行资格审核,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2. 考生准备材料,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考察内容:科研自述(10-13分钟)+专业基础问答(7-10分钟)

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自述建议准备全英文PPT,需包含:对拟报考课题的理解和设想,本硕阶段的专业背景、工程项目经历,研究成果列表含技术专利、工程设计方案、已发表及待发表学术论文等(如有)。

2)材料提交:

请按如下顺序将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个人中英文简历+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科研自述PPT(建议使用英文),以姓名+硕士学校命名(例:张三 - XX大学),上述材料请按后续邮件通知要求提交。

3. 面试时间:具体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的邮件或电话通知。

4. 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上海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报考导师组成,每个考核小组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

四、考核结果与录取

根据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核情况择优拟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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