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闻天明发布时间:2025-05-27浏览次数:4361

为规范上海科技大学信息学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考核,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本细则面向报考上海科技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生简章及上海科技大学信息学院博士招生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二、综合考核

采用线上测试+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准备PPT,向考核小组做课题介绍报告。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 根据招生简章及上海科技大学信息学院博士招生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进行资格审核,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考生。

2. 综合素质考核:本环节以在线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非专业知识。未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者无法参与到后续面试环节。

3. 考生准备材料,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考察内容:科研自述(10-13分钟)+专业基础问答(7-10分钟)+英语能力考察

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自述要求准备全英文PPT,需包含:个人教育背景简介,过往研究经历,研究背景,研究进展情况,博士阶段科研计划,科研成果列表含已发表、待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等(如有)。

2)材料提交:

请按如下顺序将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个人中英文简历+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科研自述PPT(要求使用英文),以姓名+报考校内导师+硕士学校命名(例:张三–XX教授- XX大学),上述材料请按后续邮件通知要求提交。

3. 面试时间: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4. 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导师组成,每个考核小组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

四、考核结果与录取

根据当年度博士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核情况择优拟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信息学院博士招生委员会对本细则保有最终解释权。


上海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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