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734


一、 总则

   本细则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信息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根据《信息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 适用于信息学院所有申请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 考核细则

l上科大全职教授的学生:

1).考核时间

硕士:研三上学期的9月1日至12月5日

博士博五上学期的91日至125

   所有通过中期考核的同学必须在125日前完成系统录入,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

2).考核形式: 书面汇报、口头答辩

l上科大与各研究所联合培养的学生:

参照各联培所的要求,由联培所统一组织中期考核,将 考核结果报送信息学院,并按学位申请要求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 。

三、 考核内容

1.课程学习进度;

2.学位论文进展;

3.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4.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内容。

四、 考核小组

由各导师组织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奇数位教授组成,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均由专家小组成员担任。被考核学生的导师可作为专家小组成员参与考核,但不可担任组长。

五、 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4档: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由学院整理汇总,统一录入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

125日前通过中期考核者方可申请参加第二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考核者,其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将顺延。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附录:

中国科学院大学SEP教育业务管理平台

中期考核操作指南


1.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SEP教育业务管理平台,进入论文”“中期考核,撰写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请求指导

2.(导师获得请求指导后,填写导师意见,点击审核通过。)

3.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SEP教育业务管理平台,进入中期考核,点击中期考核登记表WORD格式并下载。

4.由导师组织考核小组完成考核。考核标准由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小组由三名或以上的教师组成(含研究生导师在内)。并将考核过程和考核意见填写至《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并完成签名。

5.中期考核结果分为4档: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6.考核通过后,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提交至学院存档(中期报告直接上传不需要提交)。截止时间: 125日。